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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转让
利用股权转让避债900万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发布时间: 04月03日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于是,许多机关干部慕名前来找李某看玻每次看病,李某总会表演些新奇玩意。
  有时候在一些饭局上,领导们会给李某打电话,让其过来在饭桌上为大家表演手掌煎鱼、人体通电等“绝技”。李某总是随叫随到,即兴表演,其长期行走江湖卖艺,练就的一副好口才总是能将饭局的气氛推到高潮。
  “李某比较傲,一开口就说和哪个哪个领导或老总吃饭,做朋友。”熟悉李某的人说,李的政商人脉正是从市委机关大院里积累的。
  为包装绝技,佛寺变道观
  重庆北碚区一官员称,因有上级领导支持,李某才得以排除阻力,将绍隆寺改为绍龙观
  李某在1995年萌发了将绝技表演、养生培训与推拿按摩搬进寺庙道观的想法。
  “到寺庙道观的人,比较信这些玄的东西,借助宗教场所,更好包装营销绝技表演,能吸引更多客户。”一位曾做过李一智囊的人对记者说。
  李某先相中了大渡口区的一座寺庙,那里有山有水,但被寺庙的管理方拒绝。
  有知情者透露,李某后来找主管文化的副市长出面,给大渡口区民宗局压力,以便能承包该寺庙,“但遭到大渡口区区委书记抵制,该书记认为寺庙道观不能承包出去敛财。”
  随后,李某又看上了重庆著名道观老君洞,上门找时任老君洞住持、重庆市道教协会原会长周至清道长谈,希望能承包几个殿堂,进行绝技表演和推拿按摩。据知情者说,当时李被周道长骂出门外。
  于是,李某踏上缙云山。
  他先找到有着1600年历史的佛教名寺温泉寺谈合作,未果。该庙住持智宗大师说,“当时我很恼火,出家人没有他那样的,时刻想着赚钱,心术不正。”
  李某又选中了绍隆寺和白云寺。
  这两座寺庙都是温泉寺的附属寺庙,因年久失修,当时已无僧人居祝
  也就在那年年底,李某在北碚区注册了道教文化促进会,举办道教文化传播与培训。
  1998年初,北碚区民宗局和开发办领导找智宗谈话,表示绍隆寺将被改建为绍龙观,由道教文化促进会来修建。
  智宗当时就急了,缙云山自古以来就是佛教名山,绍隆寺建于明成化年间,将其改建为道观,属于破坏历史的行为。
  资本运作,空手套狼
  李某曾向最亲近的人解释,为何要将庙改为观。他认为,“道家追求的炼丹养生文化,与自己经营的推拿按摩、养生培训是基本切合的”。
  1998年,李某开始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以解决修建绍龙观的资金问题。
  那年1月,李某的道教文化促进会与重庆市a电子集团公司(简称a集团)签订一份协议,他们约定共同在缙云山投资开发存放骨灰盒的灵骨塔和养生疗养中心。
  a集团首任董事长是杨某。李某选择与杨某合作,是因为他能融到一笔巨资。
  杨某还是重庆d扶贫公司的控股人。该公司在1998年上半年,分三次从大渡口区c公司处借来1050万。后来这笔钱中的一部分被李某用来修建道观。
  由于李某的道教文化促进会无法经营项目,但他又想要控制这笔扶贫款的使用权,于是李某进行股权变更,以达到目的。
  工商资料显示:1998年1月8日,a集团旗下巨臣摩托所持有的29%股份转让给了刚成立的重庆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
  1998年8月20日,杨某将31%的a集团股份转让给重庆b集团。b集团是1998年7月李某以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重庆德宏文化公司等共同组建而成,李某担任董事长。
  如此,李某为负责人的两个单位共持有了a集团60%股份。李某在控股a集团后,接收了杨某在d扶贫公司90%的股份,于是就能顺利使用扶贫款。
  当年8月22日,李某正式出任a集团董事长,李某的哥哥李某洪成为副董事长,同时,李某还任命总经理肖某。
  肖某是重庆市大渡口区c公司总经理,也就是他将1050万贷给了杨某。
  知情者透露,“李某的公司根本没钱,他就是靠空手套白狼。”
  股权转让,避债900万
  李某为避债务将名下财产转给弟子,其只拥有绍龙观,法院无法查封道观一直未能执行
  李某获得资金后,主要开发两个项目:在大渡口区投资360万,兴建天一大厦,进行商品房开发;260万用于缙云山绍龙观恢复与重建。
  1999年,中央开始查处非法融资等三乱资金,其中大渡口c公司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要求退还相关资金。
  于是,肖某起诉d扶贫公司,要求返还借款900多万。2001年9月,法院判肖某胜诉,李某成为被执行人。
  但这笔款项,法院始终没执行回来。首先天一大厦已成为烂尾楼。其次李某又通过一系列股权变更,将其名下财产转给弟子。
  在案发前的1998年,李某还成立了两家公司。
  一家是重庆e生物技术研究所,由李某、李婕、李婷姝和吴至平共同出资50万构成,其中李某出资40万控股。
  2002年6月,该公司股东改为陈龙和李婷姝,公司营经营范围改为“旅游文化交流、养生保江…筹建宾馆等”,法人代表由李某变更为李婷姝,而公司名称则改为“重庆鉴湖宾馆”。
  另一家是一个中港合资企业———f养生中心,其中李某的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占35%股份,李某的重庆市东方绝技团占20%股份,香港三奕有限公司占45%的股份,共持有55%股份的李某担任首任董事长。
  2002年,f养生中心的股东道教促进会与绝技团,又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鉴湖宾馆,李婷殊取代李某成为公司法人代表。
  并且,李某还将a集团的股份转让了哥哥李某洪。
  大渡口区经侦支队一民警告诉记者,法院执行时,李某先是说没钱,拖欠着,而后名下财产都被转移。与其相关的只有一个绍龙观,而该馆的所有权又应归民宗局。
  他说,“如果不是宗教场所,我们早就将其查封了。”
  李一成仙,金钱满贯
  李某经官员引荐拜陈某笙为师,并获道士资质;媒体富商互捧,他的天价养生班日益红火
  李某不仅有能力成功躲避债务,他还有本事让自己成为一名道士。
  据知情人透露,2000年,李某通过一位商人,结识了到缙云山旅游的一名官员。该官员向一名宗教界人士推荐了李某。该人士听说李某急需道士资质时,随即将其推荐给时任上海城隍庙的主持陈某笙。李拜其为师。
  “李某去上海时,北碚区民宗局给陈道长写了封推荐信。”这名知情者说。
  对此,北碚区民宗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不便置评。
  2006年李某正式获取道士资格,改名为“李一”。2007年底,他被选为缙云山道教协会会长和重庆道教协会副会长。
  李一开始频繁参加各种电视节目,“凤凰大讲堂”、湖南卫视的“天天向上”等,并在上海电视台表演“水底闭气两小时”等绝技。
  随后,天价养生班、辟谷班、养生总裁班也相继成立,并对外招生。学员住在鉴湖宾馆。鉴湖宾馆的房间,最低价为488元普通标间,最贵的是16800元。
  马云、杨锦麟、樊馨蔓、张纪中、王菲、李亚鹏等名人陆续上山、休养。在绍龙观的官网,把这些名人均称为李一的“弟子”。
  “李一”会否卷土重来?
  经人举报,李一神话破灭,目前他辞去所有宗教职务,但还保留着北碚区政协常委职务
  离开重庆前,素有“民生委员”美誉的章老给曾在上海为官多年的时任重庆市一副市长写信。
  信中称,“白云观、绍龙观集聚了一批养生人才,已成为国内道家养生文化发展中心,坐落在缙云山绍龙观旁的鉴湖养生宾馆,是中国唯一以道家养生文化为特色的宾馆……但由于缙云山缺乏很好的宣传、包装,这个旅游胜地的知名度比起少林寺来大为逊色”。
  重庆晨报报道称,该名领导在章继浩的来信上批示,“相关部门研究调研缙云山休闲养生开发规划问题”。
  就在李一将要完成对缙云山的整体开发之际,各方质疑蜂拥而起。
  今年7月,先是打假斗士方舟子在个人博客中质疑李一的绝技实为魔术。随后李一曾经的生意伙伴在网上发帖,披露李一道家外衣下的敛财之实。
  该帖引来全国媒体对李一的调查。李一大师的神话,至此破灭。
  8月28日,李一辞去了所有宗教职务,他还提出了辞去重庆市政协委员的申请。
  但有一名熟悉李一的政界人士留意到,李一目前仍是白云观的住持,也没有辞去北碚区政协常委的职务。他对记者说,这是否意味着,李一在为自己留一条卷土重来的后路呢?
  现在,柏联修建的度假村在日益包围寺庙。在普修大师看来,柏联就是另一个“李一”。他忧虑地说,我们已经丢掉了绍隆寺和白云寺,不能再丢掉温泉寺了。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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