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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刺激,滥传色情物品;寻开心,终至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03月27日 来源: 律师事务所1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雷某。

犯罪嫌疑人雷某今年43岁,在京开有一家小公司。2011年3、4月份,百无聊赖的雷某上网搜索到了某情色网站,于是他就注册了一个免费账号,观看了淫秽视频和淫秽图片。据雷某供述,当时他就是想找点儿刺激打发时间。但随着登录情色网站次数的增多,雷某就有了将自己以前下载的一些色情图片上传的想法。之后不久,他就把这些色情图片上传到了该色情网站的某一专区。看着网友的跟帖留言,雷某深为自己的“突发奇想”自鸣得意。

为了增加自己在网上的人气,雷某开始向该情色网站的另一个专区上传淫秽视频,以供其他网友浏览。截至案发时止,经公安机关鉴定,雷某共计上传淫秽视频48部,而雷某的“不辞辛劳”也为他赚取了高达15万余次的点击量。

2011年6月10日,早已被公安网络安全部门锁定的雷某被警方在其暂住地抓获,直到此时,雷某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刑律,追悔莫及。

犯罪嫌疑人雷某贪图“找刺激、寻开心”身陷囹圄,一方面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常识缺乏,另一方面则是其业余生活匮乏,生活情趣低下。

检察官提讯时,雷某痛心疾首的表示:真不知道这也是犯罪啊!为了多赚点击量,我还请了朋友帮忙刷网,我真是糊涂啊!对此,检察官提示大家,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而建立良好的社会交往,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止是个人道德修养问题,更关乎我们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从这个层面说,雷某的教训是深刻的。

(马劲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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