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4006-011-865

律师事务所1联系方式:

4006-011-865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湘潭合同纠纷律师_湘潭经济合同纠纷律师_湘潭合同律师|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6月3日,是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事务所一直秉承着“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优良 ...【查看更多】
  • 2024年对于翻供后的证据,法院采信的依据有哪些?
  • 2024年如何保障回购房业务中业主的交易公平性?
  • 2024年七级伤残在工伤赔偿中对劳动能力鉴定有何要求?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合同知识
合同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出具书面证明吗
发布时间: 07月06日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
  因此,劳动者离职时要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劳动合同范本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4006-01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