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4006-011-865

律师事务所1联系方式:

4006-011-865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厦门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厦门劳动合同律师-厦门劳动工伤律师-懿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6月3日,是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事务所一直秉承着“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优良 ...【查看更多】
  • 2024年患者原有疾病对医疗事故因果关系判定有何影响?
  • 2024年盗掘古生物化石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 2024年银行在何种情况下有权提前收贷并处置抵押物?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
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发布时间: 04月28日
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006-01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