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上述规定项下的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2月1日以后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限于交通事故),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外省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统计数据高于四川省标准的,可以按照当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赔偿。
赔偿标准汇总:
根据律师查询四川省相关数据统计,官方(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四川省统计 局)公布的各项数据中以下数据与人身损害赔偿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误工费等的计算有关:(四川省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均适用下列数据)。
1、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4元
2、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0元
3、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67元
4、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4056元
5、2019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267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3367元、比上年增加5681元、增长7.3%,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6855元、比上年增加6391元、增长7.9%。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974元、比上年增加3622元,增长8.4%。
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分行业门类:
农林牧渔业51754元,增长11.5%;
采矿业83365元,增长33.1%;
制造业58712元,增长8.0%;
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1615元,增长12.1%;
建筑业53315元,增长5.1%;
批发和零售业55223元,增长8.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4105元,增长12.9%;
住宿和餐饮业42939元,增长9.8%;
信息传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9966元,增长10.8%;
金融业93555元,增长1.0%;
房地产业62385元,增长8.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582元,下降0.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11376元,增长2.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4085元,增长12.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4085元,增长12.3%;
教育业87471元,增长7.5%;
卫生和社会工作102904元,增长9.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7677元,增加7.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5421元,增长6.0%。
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