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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启用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展厅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25
导读:昨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制度实施成效,并正式启用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展厅。在一起故意轻伤害案件中,原本只需赔偿3万元,被害人却要求赔偿60万元,且不达目的就要求逮捕......

昨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制度实施成效,并正式启用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展厅。

在一起故意轻伤害案件中,原本只需赔偿3万元,被害人却要求赔偿60万元,且不达目的就要求逮捕、上访、闹访;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在侦查阶段就申请提前支取20万元赔偿保证金用于丧葬和解决生活所需……日常中,被害人“漫天要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化解这一矛盾纠纷和社会重大风险,椒江区人民检察院走在全省前列,于2017年首创了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

据介绍,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方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办案单位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办案制度。

该制度实施至今,已适用诉讼阶段覆盖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阶段共29件30人,共计缴纳赔偿保证金人民币206.5万元;且已对22人作出终结性处理,其中21人均在后续的诉讼进程中达成和解,被宣布不起诉或宣告缓刑,和解、不起诉和缓刑的比例达95.5%,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逮捕质量、降低了捕后轻缓刑比率。

“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犹如一场及时雨,能有效解决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的矛盾、困难。为了完善制度配套机制,我院还聘请了伤势鉴定、民事赔偿、调解等方面的6位专家,专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服务。”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常表示,该制度推行后,在息访息诉、减少各环节诉讼增量上也颇有成效。

接下来,该院还将探索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2.0版本,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保证金制度有机结合。

当天,集既视感和体验感为一体的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展厅也正式启用。在该展厅,广大市民可通过图文、人机互动、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充分了解损害赔偿保证金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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