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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惠企惠民举措助复工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4-06
导读: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项目开工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全力支持建设系统行业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我市复工复产。这“23条”优惠政策中,涉企举措包括复工申请、施工审批、资金保障、......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项目开工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全力支持建设系统行业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我市复工复产。

这“23条”优惠政策中,涉企举措包括复工申请、施工审批、资金保障、市政改造、引导商品房线下线上销售、合理顺延工期及交付期限、加强复工复产指导等。其中,建筑业企业复工全部实行承诺制。企业只需网上提交承诺书即允许复工,取消审批环节。畅通开工“绿色通道”方面,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其他项目疫情期间施工图审查实行自审备案制,建设单位上传全套施工图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自审承诺书后产生的施工图审查系统受理短消息,即可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

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可依法实行告知承诺制。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提高至30%。

对于市民来讲,也有利好消息。通知规定,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4个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增发3个月租赁补贴。已享受人才公寓等房租减免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公租房租金减免。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建筑行业人员资格证书因疫情未按期办理的,经核实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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