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方针,做到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监督,保障养老机构正常生产秩序和住养老人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全面排查全区各养老机构消防等安全隐患,推动各养老机构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改善各养老机构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组织网络机构,落实责任制。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由机构负责人负总则,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确保责任到人,确保住养老人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