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天津律师 >> 天津动态

南宁划定春节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区域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18
导读:根据2019年2月1日实施的《XX》,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春节假期前后,该局将落实“24小时”大气环境预警,开展多形式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营造过......

根据2019年2月1日实施的《XX》,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春节假期前后,该局将落实“24小时”大气环境预警,开展多形式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营造过绿色环保春节、人人守护“南宁蓝”的浓厚氛围。
  2019年2月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XX》,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区域、时间、地点及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今年春节期间,南宁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春节临近,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XX》,要求相关部门提前动员、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燃放烟花爆竹时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是造成春节期间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刘传介绍,在2019年2月1日实施《XX》前,全市每年春节期间都会出现2至3天的污染,甚至重度污染天气。新《XX》实施后,2019年春节南宁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今年春节假期前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惩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每天将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的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分析研判信息,督促落实禁燃工作。”刘传说。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禁燃限放宣传力度,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我为天空添抹蓝”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倡导环保过春节;开展环境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板报和标语,营造禁燃限放的氛围;制作“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片,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以及地铁、公交车上进行投放等,让绿色、环保、无烟的春节新风尚更加深入人心。
  ■注意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
  三、在烟花爆竹的限放区内,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段: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7:00至24:00;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