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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19
导读:1月16日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等方面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为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责任......

1月16日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等方面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为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等领域的常态化监督管理;集中约谈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企业和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完善并落实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制度,倒逼企业自觉提高产品质量,实施产品升级,承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责任。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问题,严禁“超标、劣质”车出厂销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管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流通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维修、经营、仓库等场所进行排查,并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检查销售单位相关证明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合规达标,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店名、无合格证、无厂址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违法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违法回收、改装报废电动自行车并再次投入流通和使用领域等行为。对查处的销售维修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警示信息和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选用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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