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天津律师 >> 天津动态

故意传播疫情病毒最高可判死刑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2-26
导读:2月10日获悉,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布通告,明确了对利用疫情制造和传播谣言、故意传播病毒、擅自断路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通告中明确,利用新冠肺炎疫......

2月10日获悉,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布通告,明确了对利用疫情制造和传播谣言、故意传播病毒、擅自断路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

通告中明确,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和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疫情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可判处死刑。患有新冠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造成疫情病毒传播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将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或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对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治和控制措施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无事生非,扰乱医疗秩序的,或者故意撕扯医务人员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以及医院防护设施的,涉嫌侮辱罪、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故意威胁、殴打、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另外,编造疫情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防疫物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含病原体的废物,造成疫情病毒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污染环境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通告还明确,来自或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或者接触过湖北重点疫区人员,或者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过的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