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小微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南宁将对注册并在南宁市缴纳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5月23日,从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全市小微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将于明日起正式接受企业申报。
为落实好《XX》工作部署,助力小微企业恢复生产,5月25日起,全市小微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开始接受企业申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此项条款的兑现工作。
可享受奖励政策的企业条件为:已在南宁市缴纳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符合《XX》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定标准。
企业可获得的奖励金额为2020年一季度小微企业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部分。
申报时间从5月25日至6月30日,全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均可申报。
本次奖励全部采取线上申报、审核、发放,无须企业往返办事大厅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可从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小微企业经验兑现奖励”模块注册、登录后,提交公司名称、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对公账户等申请材料,进行线上申报。通过审核后,企业可直接收到银行转账的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