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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地税局五项措施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 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21
导读:近期,依据政府权力清单,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不再设置税收前置,我市自然人主动申报率大幅下降。针对这一情况,市地税局重新规范申报纳税流程和征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近期,依据政府权力清单,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不再设置税收前置,我市自然人主动申报率大幅下降。针对这一情况,市地税局重新规范申报纳税流程和征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一是强化税基管理。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完善征管系统中股份制企业个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投资方式、投资额、投资时间等内容,夯实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基础。二是规范征收管理。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纳入统一征收管理,明确扣缴义务人事先报告义务,纳税人纳税申报义务,被投资企业事后报告义务,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实施动态管理。主动与市工商局沟通,完善自然人股权信息交换制度,及时取得自然人股权变动及股权转让信息,认真核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四是做好宣传服务。印制《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提醒单》,放置股权变更窗口;通过地税门户网站宣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被投资企业的法律责任及申报纳税流程,及时提醒涉税各方按时申报。五是加强梳理衔接。集中梳理归档《铜陵市地税局先税后证完税证明》和《铜陵市地税局先税后证免税证明》。筛选出1-5月份未纳入税收管理的股权转让信息,责令限期申报,按规定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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