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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连发两起离谱闹婚事件 官方:可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6-11-11 浏览:
导读:大理连发两起离谱闹婚事件 官方:可追究法律责任

大理连发两起离谱闹婚事件 官方:可追究法律责任

  “现在的年轻人什么都搞得出来。以前我们也闹婚,都是晚上亲朋好友搞一些节目,不像现在这样离谱!”

  “闹婚在民间是由来已久的行为,也是一种风俗,以前是闹洞房,但这几年有些年轻人的一些行为方式已经使其变了味。”

  过去的9月、10月,大理连发两起离谱的闹婚事件,引起外界关注,10月14日,大理发出抵制不文明闹婚的倡议书,并出台了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管理规定。11月7日,大理市就“进一步做好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又召开工作会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坦言,闹婚事件影响了大理的形象。

  “闹婚”作为一种民风民俗,古已有之。不文明甚至恶俗的闹婚行为,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此次大理出台具体规定,真的能管得了吗?

  大理市文明办近日接受记者独家专访,称一些闹婚者的不文明闹婚行为实质上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交通安全法,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旁观者:

  以前我们也闹婚 不像现在这样离谱

  “我当时在场,都不好意思看。”在云南大理崇圣寺门前做小生意的李大姐,把头扭向一边,咧嘴笑道。和网传的一样,9月29日有人在该寺门口的广场上闹婚,新郎和伴郎脱得一丝不挂、被绑在树上,遭泼墨、砸鸡蛋,“太过分了,这不是我们这里的风俗;闹婚是有,但没这么过分。”

  崇圣寺是5A级景区,游客来来往往。“这是著名景区,开什么玩笑!闹婚在自己家闹,在景区闹、成什么体统。”在大理开网约车的湖北籍的小陈愤怒地说。

  近60岁的大理本地居民张大爷也对这种闹婚行为很看不惯:“闹婚闹得不得了,现在的年轻人什么都搞得出来。以前我们也闹婚,都是晚上亲朋好友搞一些节目,不像现在这样离谱!”

  当地居民称,在景区闹婚的并不多见,闹婚现象多发生在大理市区的全民健身中心等广场、公园内。11月5日,记者在大理全民健身中心广场看到,广场边竖着一块醒目的告示牌:“公共场所 禁止不文明闹婚 注意自己的形象”。

  闹婚者:

  大喜之日能忍就忍 也常这样闹别人

  大理本地居民王光明告诉记者,闹婚是当地的风俗传统,结婚当天午饭后到晚饭前为闹婚时间,会提前规划好车队路线到几个热闹的广场、公园闹婚。

  “我结婚时,闹婚也闹得乱七八糟。我穿着西服,边走边脱边闹,最后穿着小短裤,他们拿笔在我身上乱画。让我钻到新娘的婚纱下抽烟,一口气抽好多支烟。让我和我媳妇到广场上向别人乞讨,只能要1毛、5毛,要够几十元钱。还点燃鞭炮往我和我媳妇身后丢,他们边丢我们边跑,那时我着西服,西服都被崩烂了。没法穿了,可惜了,扔了。”王光明说,其实被闹婚时新郎新娘都有点不高兴,但因为闹婚者都是同学、熟人、表弟表妹等(有时长辈也在旁边观看),又是大喜之日,“能忍就忍了”。

  毕竟,王光明也常这样闹别人。“历来就是这样,结婚讲究排场,闹婚就是图个热闹,就算闹得再过分,新郎新娘不但不能生气,还得配合。”他说,“晚上闹洞房闹得更厉害,乱七八糟,说实话我也觉得这是一种陋习。”

  “大家都心知肚明,有些闹婚太离谱太过分了。”王光明说,政府这时出台相关文件“也许能管得住”。

  整/治/方/式

  大理接连出招:视情节可追究法律责任

  崇圣寺闹婚事件引起外界关注,网上颇多批评之声。10月14日,大理市文明办接连发出《关于提倡文明婚庆、抵制不文明闹婚倡议书》《大理市关于进一步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称此后将追究不文明闹婚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然而10月29日大理再次发生闹婚事件:一新郎赤身裸体坐在一辆三轮车上,仅用一块破红布遮挡游街。

  《大理市关于进一步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显示,禁止在县市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闹婚;禁止出现庸俗下流的歌舞表演、搞笑闹剧以及裸露身体、着猥亵性奇装异服、扔鸡蛋、乱扔杂物、践踏草地、污染水源等行为;禁止在县市城区公共场所随意燃放鞭炮、鸣放礼炮、抛撒鲜花、彩带等。

  对于经现场工作人员劝阻仍坚持不文明闹婚,最后产生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通知》称将由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1月7日,大理市就进一步做好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又召开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大理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印发《倡议书》,签订《不参加不文明闹婚承诺书》,自觉抵制不文明闹婚行为,等等。

  热/点/访/谈

  “有些年轻人使闹婚变了味”

  “我们之前没接受过采访。”11月4日,大理市文明办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正对崇圣寺闹婚事件进行调查,整治不文明闹婚现象任重道远。

  正调查处理闹婚事件

  记者:是大理崇圣寺广场的这起闹婚事件,引发政府出台管理规定的吗?


  大理文明办:对这起事件,现在大理市正在调查、处理。具体怎么处理,要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结果。但政府出台对不文明闹婚的管理规定,跟这起事件并没有关系。

  闹婚在民间是由来已久的行为,也是一种风俗,以前是闹洞房,但这几年有些年轻人的一些行为方式已经使其变了味。这种不文明闹婚的社会风气在精神文明领域导向上是不对的,和我们整个国家的精神状态也是不相符的,政府呼吁一下是应该的,应该给予正确的倡导和导向。

  记者:你们怎么看待这种“变了味”的闹婚民俗?

  大理文明办:这种闹婚行为太过激了,有伤风化。如果都这么过分了,还叫民俗吗?我看了一下网上的评论,很多有正义感的人都说,这不是民俗,我们的民俗不是这样的。在我们这边,闹婚的民俗就是闹洞房,发展到街上的很少。

  记者:之前大理就曾对不文明闹婚现象进行过整治?

  大理文明办:大理在2006年发过倡议书,也集中整治过不文明闹婚,因为他们(闹婚者)在公共场所实质上已经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交通安全法了。

  有些闹婚者虽然行为不过激,但他们的车队在城里不管红绿灯、想停就停,实际已违反交通安全法。任何一个公民违反了法律,都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这由交警、公安来处理。

  不文明闹婚在农村还很突出

  记者:制定这次文件之前有类似的规定来参照吗?

  大理文明办:云南其他地州也不同程度地发过倡议书,特别在前几年,闹婚行为特别流行。你在网上搜是有的,但现在搜肯定跳出来大理的多,就好像闹婚是在大理、管理也是在大理。其实外省的不文明闹婚行为还更多,有些更恶俗。

  所以还是有参照和借鉴的,我们看了很多地方的倡议书和管理规定,有些地方都有了八条、十条什么的。但我们结合自己地区的特点是肯定的,不会照搬照抄;又经过调研、多方征求意见、修改,才出台了这一管理规定。

  记者:从这次文件的细则来看,主要针对公务员吗?

  大理文明办:因为出台文件是政府行为,政府除了倡导呼吁之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从自己做起。我们现在主要做的就是在社会上倡导、呼吁,树立正能量、好的社会风气。现在很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也不具备这方面(不文明闹婚)管理的具体要求,在这方面如何找规范,我们也很不好办。我们希望做一些探索。这几年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这种不文明闹婚的已经很少了。不过这种现象在农村,问题还很突出。

  记者:对广大农村的不文明闹婚现象如何管理呢?

  大理文明办:闹婚现象在农村比较多,更多的还得靠基层这些村民组织来约束。大理好多地区,据我们了解,有些村子做得还是比较好的。比如通过村民自治,由村民委员会的红白理事会来组织制定一些规范、规则,对婚丧嫁娶过程中的行为做一些要求,提倡文明从简、反对铺张浪费等等。

  专/家/解/读

  闹婚本来是 让新郎新娘打破腼腆

  大理大学民族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民族学硕士生导师张锡禄认为,如今的闹婚行为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闹婚习俗古已有之。在古代,婚姻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那时的一般男女没有见过面就谈婚论嫁,就在结婚当天的晚上闹婚。闹婚的目的是让新郎新娘在语言和身体上多接触、打破腼腆的气氛。俗话说,闹房三天,不分大小。闹婚者有时是爹妈请来的,闹婚是文明的、礼貌的。”张锡禄告诉记者,过去的闹婚也就只是闹洞房,大家编排有几十个小节目,比如“搭一个台台,新娘说‘妹妹坐高台,你爱不爱我嘛,爱我就把妹抱下来’,抱下来之后大家鼓掌”,比如“男女将一块糖一咬两半”,目的都是为了新郎新娘互相认识。
(编辑:万兔思瑞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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