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岁一少年持刀恐吓非礼继母!据香港媒体报道,本月19日,香港柴湾一名15岁少年持刀恐吓43岁继母,并向她上下其手大肆非礼,继母受惊高呼,街坊听说后赶到现场制止,并急忙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将少年拘捕。
有邻居表示,该少年一直给人一种乖乖仔的形象,案发前也没有听到争执声,对事件感到惊讶。
非礼罪有这个罪名吗?
首先要确定一点,就是我国的刑法并无规定非礼罪这一罪名 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法原则,在刑法没有作出调整之前,不认定此罪名。当然,非礼有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1侮辱罪2强制猥亵妇女罪3猥亵儿童罪。 下面用陈忠林教授主编的《刑法》对该三罪的定义来分析。 侮辱罪,是指行为人使用 暴力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个比较难理解跟非礼有什么关系,看看陈教授给暴力举例就知道了。这里的暴力,如,当众打耳光,剥光衣服、撕扯下身等等。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 因此,非礼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构成以上三罪,根据案情也可能有其他情况,因我国无非礼罪,因此,不会构成非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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