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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太阳花女王”被判伪证罪获刑3月 出庭坚称自己卖酒不卖淫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6-16 浏览:
导读:“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三年前被杂志踢爆当援交,刘其后控告杂志妨害名誉,并在出庭时证称自己只是“卖酒”而非卖淫,但台北地检署传她作证时,发现她说谎。

台“太阳花女王”被判伪证罪获刑3月 出庭坚称自己卖酒不卖淫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三年前被杂志踢爆当援交,刘其后控告杂志妨害名誉,并在出庭时证称自己只是“卖酒”而非卖淫,但台北地检署传她作证时,发现她说谎。今年4月,刘被台北地院依伪证罪判刑3月,且不得易科罚金,案件因刘乔安未上诉而确定。台北地检署已发出传票,通知刘本月底报到执行。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刘乔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杂志揭露她不欲为人知的事项,为维护个人形象和家人利益,才否认从事性交易,考虑她侦讯时已承认作伪证,符合侦结前自白减刑规定,判处3月徒刑。事后,刘未提上诉,全案定谳。

  刘乔安先前曾透过社交媒体直播透露,自己不想再上诉、挣扎,将直接去服刑。又形容自己只做错一点事情,却像墨水染上宣纸般被放大看待,简直像是古代的“游街示众”。

  据了解,台湾地区“法律”规定伪证罪依法不能易科罚金,但刘乔安刑期是6个月以下,可向北检执行科声请易服社会劳动,若北检核准,她便能以提供劳动或社会服务的方式替代入监,若刘获准易服社会劳动,换算应服90日,每日以6小时计算,她须要服540小时社会劳动。

  刘乔安,女,中国台湾人,靠着台湾反服贸爆红被称为“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曾爆出非法募款后,再传因为笃信命理,认为自己会有两段婚姻,于是要求和前夫离婚后再结婚。没想到前夫签字后,刘乔安竟带着女儿一走了之,让男方非常难过。因数张参与某活动被拍下靓丽照片而爆红,被捧为“太阳花女王”。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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