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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完成业绩得混吃混喝奖被拍照发朋友圈 律师:侮辱人格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9-12 浏览:
导读:【员工未完成业绩得混吃混喝奖被拍照发朋友圈 律师:侮辱人格】9月10日,宝鸡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

员工未完成业绩得混吃混喝奖被拍照发朋友圈 律师:侮辱人格

  【员工未完成业绩得混吃混喝奖被拍照发朋友圈 律师:侮辱人格】9月10日,宝鸡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微博照片显示,十名男女营销人员每人举着牌子,牌上写着“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警示牌大致内容是没完成任务,拖了后腿,以此为警示。律师对此表示:这是侮辱人格,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未完成业绩的员工告记者,事发当天,他们十个人都是业绩不好,没有完成预期销售任务,于是被营销管理老师处罚,还让其他员工拍照发朋友圈,他看到后非常气愤,和发朋友圈的人还吵架了。该员工说,公司内部处罚就行了,还将照片公开,虽然不久就删除了,但他还是觉得人格受到了侮辱。

  宝鸡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是第三方家装公司所做,确实与他们单位没有关系,今后他们将提醒商家科学管理、营销,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律师:侮辱人格法律禁止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将未完成业绩员工举牌拍照并公开曝光,是侵犯员工名誉权的行为,此举与游街示众一样,是侮辱人格的举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也是明令禁止的,员工有权要求停止该行为并消除影响,若造成其他损失,可要求赔偿。【员工未完成业绩得混吃混喝奖被拍照发朋友圈 律师:侮辱人格】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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