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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法律硕士被骗转账30次后才知上当 诈骗去告要多少钱才能立案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23 浏览:
导读:向先生是留学海外的法律硕士,如今回国要找工作,急于网上寻求学历认证的他却误入诈骗陷阱,被诈骗分子连环骗取了20多万元。期间,他加入诈骗分子推荐的QQ群,分别向3个嫌疑人转账共计30次。目前,警方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日前,佛山西樵派出所联新社区民警中队接一男事主报案称,其被网络诈骗了20多万元。经了解,事主向先生在澳大利亚取得法律硕士学历,如今要回中国找工作,但需经过国内认证机构办理学历认证才能就业。然而,向先生并没有选择到正规的认证机构去进行学历认证,而是通过搜索添加了一个国外学历认证QQ群,然后添加了群内一个无昵称的QQ好友。该QQ好友对向先生表示,自己已经通过找代理成功认证了学历,并将代理的QQ推荐给他办理认证。随后,向先生加了QQ名为“智嘉”的代理为好友。

  “智嘉”声称自己是重庆代理,可以帮事主提前认证学历,“你的学历再不认证就可能认证不了”。向先生担心过了认证期限耽误找工作,于是就相信了“智嘉”的话。随后“智嘉”以需要缴交办理认证的手续费和办证费为由,从5月9日至5月17日,要求事主分16次将91760元转到银行账号上。

  向先生照办了。没想到,此时“智嘉”称自己权限不足,不能办理认证手续。向先生便要求退款,“智嘉”谎称,“你的钱是存到学历认证中心里面的,不用担心。”

  5月10日,一个昵称为“老人家”的网友主动添加向先生为QQ好友。“我在2017年用了37000元人民币把学历成功认证了”“老人家”对他炫耀说。随后,他推荐昵称为“领航”的QQ好友给向先生。

  “领航”自称是“青海市外国学历认证中心”的代理,权限较高,可以代办学历认证。向先生再次信以为真,从5月11日至5月12日期间,“领航”以需要提交办理认证的手续费和办证费为由,先后13次要求事主将费用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共转账100008元人民币。

  随后,事主多次问“领航”什么时候可以办好认证,到底能不能办好等,“领航”最后将事主的QQ拉黑。

  向骗子转账30次后才意识到被骗

  连续被转账了29次后,事主向先生仍然没意识到这是一个连环诈骗陷阱。

  5月14日2时29分,一个昵称为“睿德世纪”的QQ号声称是“领航”的同事添加向先生为好友,向先生完全不疑有诈,又加了“睿德世纪”为好友。“睿德世纪”在跟向先生谈论认证时,又再推荐声称是其工作人员的昵称为“UP006”的QQ好友给向先生,帮他办理学历认证。UP006自称其是“成都外国学历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求事主先交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才可以办理学历认证。5月16日,向先生又向对方的银行账户转账了20000元人民币。

  之后,向先生多次追问学历认证的事,但对方一直推搪。直至此时,被推荐添加了5个QQ好友、转账了30次总共被骗了211768元人民币的向先生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选择报警。

  目前,警方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2018最新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

海归法律硕士被骗转账30次后才知上当 诈骗去告要多少钱才能立案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018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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