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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大姐吓懵劫匪路人合力将其制服 入室抢劫要判几年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10 浏览:
导读:近日,江苏南京一家超市在凌晨时分遭一男子持刀打劫。当时,超市里只有两名女营业员,收银员王大姐三言两语,就把歹徒说得落荒而逃。

  24岁的赵某目前在南京没有正当工作,身上仅有的200元也被上网用光了,他就打算准备出去干一票。

  赵某去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以后就在附近转悠,他发现在奥体站附近有一家超市,晚上人不多,收银员是位胖乎乎的大姐,赵某觉得很好下手。

  7月1日凌晨4时许,他走进了这家超市,把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揣在口袋里准备实施犯罪。赵某在超市假装买东西转了转,决定拿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两袋辣条、一盒酸奶。

  付账时,收银员大姐说一共十块钱,赵某问收银员大姐能不能便宜点,收银员大姐就觉得很奇怪,说这边是又不是我家开的店,买东西还讨价还价的。

  这时候赵某颤颤巍巍从裤袋中摸出一把水果刀,对着女收银员说:“打劫,把钱拿出来。”

  没想到到店员大姐也是一惊,然后生气的对赵某呵斥一顿:

  什么?打劫?!要钱没有,我看你不得了哦,你以为我怕你啊?小刘,报警!

  店员大姐说着就拿着抹布要打赵某,赵某一听立刻吓得赶紧跑了,店员大姐立刻追了出来。赵某本想迅速离开,不想刚跑出十几米就被群众给抓住了。

  随后民警赶到现场把赵某拷上带至派出所。当时他正被店员大姐抓住手腕哪里都动弹不得。

  经查,持刀抢劫的男子今年22岁,去年9月曾因盗窃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目前,刘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南京警方刑拘。

  警方表示,尽管赵某当时只抢了10块钱左右的东西,最终还都没拿走,但是他在抢劫的过程中拿出了刀,并对受害人实施恐吓,这就是抢劫的行为。

  警方提醒,

  市民们如果遇到不法分子

  首先还是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抢劫会判几年

收银大姐吓懵劫匪路人合力将其制服 抢劫要判几年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抢劫如何处罚

  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处罚的基本依据是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未遂案件能判多少年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值得注意的是: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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