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风云榜

七旬老太被狗惊吓后摔倒受伤 可以向狗主人索赔吗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13 浏览:
导读:“打狗得看主人”狗惹了祸,也得找主人。生活中有些间接伤害可诉诸法律,比如被狗扑倒、躲避变道汽车受伤等均可索赔。因此,饲养者应当定期给宠物狗注射疫苗,出门拴上狗链,以防宠物狗伤人;不要随便抛弃所养宠物,否则流浪宠物伤人,原饲养者也得担责。

  因狗吠被惊吓继而摔倒受伤,狗主人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七旬老人因被狗惊吓摔倒后起诉狗主人索赔的案件,法院判决原被告各承担50%的责任。

  原告刘老太诉称,2016年4月,其经过社区小花园通道,路遇王女士在小区内溜狗。双方相遇时,王女士的狗向其吠叫,致使其受到惊吓、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检查为腰椎骨折。此后其进行手术治疗,期间共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起诉要求王女士赔偿各项费用损失4万元。

  被告王女士辩称,不同意刘老太的诉讼请求。第一,刘老太作为成年人,理应有自我判断意识,狗叫是无法控制的,其主动到狗身边观看狗大便的过程,后受到惊吓,相应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第二,其已尽到合理义务,在养狗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遛狗时也拴有狗链,其不存在过失。第三,刘老太自行摔倒与狗叫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饲养的狗吠叫,致刘老太受到惊吓后摔倒受伤,且刘老太摔倒与受伤骨折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另王女士未能就事发时其办理了养犬登记证以及遛狗时拴有狗链提交证据,故王女士应就刘老太的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刘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狗身边经过时应当预见到狗会吠叫的事实,后其在狗未与其接触时自行摔倒,其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法院依法酌定王女士、刘老太各对损害的发生承担5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刘老太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本案中,王女士饲养的狗叫导致刘老太摔倒并骨折,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王女士应就刘老太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王女士的狗为小型犬,且并未与刘老太直接接触,故对此损害的发生刘老太亦具有过错。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被别人家狗吓摔倒可以索赔吗

七旬老太被狗惊吓后摔倒受伤 可以向狗主人索赔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提醒饲养者应当定期给宠物狗注射疫苗,出门拴上狗链,以防宠物狗伤人;不要随便抛弃所养宠物,否则流浪宠物伤人,原饲养者也得担责。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被他人狗吓倒受伤,可以及时报警取证。此外,在一些日常事故中,虽然没有接触,仍可能产生侵权赔偿纠纷,因为事故的发生并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的条件,以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认定。

(编辑:天下无讼)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