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获悉,涉嫌殴打兰大一院医生的男子叶某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当天中午12时12分,传染科刘医生结束了便民门诊的工作,正在整理诊室。此时,一名身着黑色外套斜挂背包的中年男子前来要求开药。因为上午的取药时间已经结束,刘医生建议他前往急诊科挂号。就在刘医生耐心解释的过程中,该男子先是堵住诊室不让刘医生离开,而后又突然发难,连续暴击刘医生左眼及头部十余次,于12时15分逃离现场。暴行导致刘医生眼部充血,头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并伴有明显头晕、恶心等脑震荡症状。
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渭源路派出所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和视频追踪,于当晚11时将涉嫌打人的男子叶某抓获。叶某对殴打刘医生一事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医生刘某属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10月16日,城关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叶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根据打架斗殴造成的后果来处罚,一般情况下,分为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在本案当中,殴打他人将承担治安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一点。如果打人致轻伤以上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 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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