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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男子因猜疑连夜杀害妻子岳母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1-22 浏览:
导读:2018年11月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某赔偿死者家属72444元。深夜,男子偷看妻子微信聊天记录,怀疑妻子出轨且丈母娘知情。盛怒之下,男子先后到厨房取来一把尖刀和一把菜刀,连夜杀害了妻子和岳母。那么,故意杀人罪如何判?

  偷看微信后盛怒 用刀连杀妻子岳母

  1980年出生的郑某是大连人,郑某和张丹(化名)结婚几年,两人均为同一单位职工。夫妻俩有一个6岁的儿子,一直由岳母照看,夫妻俩和孩子住在岳母位于中山区新生街的家中。张丹的小姨介绍,她们姐妹俩早年丧母,父亲和小弟也早早去世,“我们姐俩亲得就像是一家人。

  “张丹的小姨说,姐姐家庭条件不错,对女婿郑某一直也很好,“郑某和张丹的孩子是我姐一手带大的,他们一家三口都住在我姐家。”

  美满的家庭生活因为猜忌戛然而止

  去年11月17日23时许,张丹和儿子都已睡着,感觉妻子可能“有事”的郑某想看看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由于张丹更改了微信密码,于是郑某偷偷用张丹的指纹解了锁,随后将手机拿到卫生间翻看。郑某发现妻子与男子乔某的聊天记录很暧昧,妻子还发过一张酒店内的照片。张丹还和乔某说过“咱俩这点事老太太能不知道吗”“我妈也知道怎么了”。郑某据此怀疑妻子出轨,与对方开过房,且丈母娘李红(化名)知情。

  盛怒之下,郑某先是到厨房拿了一把尖刀至南卧室,用被子蒙住张丹的头,然后用刀朝正在熟睡的张丹颈部、胸部一顿乱捅,直到张丹一动不动,郑某这才停手。由于尖刀已经弯了,无法再用,随后,郑某又到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至北卧室,用菜刀刀刃压住岳母的脖子,然后用力往下按……

  犯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郑某残忍地将母女俩杀死后,联系了自己的父母,让他们将孩子接走,拜托他们照看儿子。随后,郑某把结婚照,还有一些挂在墙上的照片全都取了下来,把媳妇和岳母从照片上剪了下来。第二天凌晨4时许,郑某又给父母打电话,将自己杀死妻子和岳母的事说了出来,随后他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张丹系颈部、胸部被锐器刺切致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右侧颈内静脉离断,左肺破裂大出血死亡;李红系颈部锐器伤致左侧颈内静脉、左侧颈总动脉离断大出血死亡。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郑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8月30日上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担任李红妹妹的代理人,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郑某给付其二人的丧葬费,同时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法庭上,郑某认罪,悔罪,“希望法院从重判决,判我死刑,立即执行,我应该以死谢罪。”但郑某仍坚持认为,妻子是出轨了,“虽然我没有抓到他们的现行,但一切都可以证明我不是无端猜测。”

  郑某辩护律师认为:

  本案事出有因,郑某主观恶性非常小,是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受害者家属不同意调解

  法院审理认为:

  郑某因家庭矛盾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二人生命,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查,在张丹微信聊天的记录中有大量与他人的暧昧聊天信息,其中证人乔某证实其确与张丹之间发展到了关系暧昧,故张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暧昧关系,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郑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但郑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虽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8年11月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某赔偿死者家属72444元。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

2018年男子因猜疑连夜杀害妻子岳母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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