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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升本作弊案 2019年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处罚?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3-22 浏览:
导读:记者从山东省公安机关获悉,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作弊案取得新进展,已有1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16日,在发现有关2019年山东专升本考试作弊线索后,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指导滨州、临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吕某(男,33岁,山东滕州人,某社会培训机构负责人)、管某某(男,27岁,山东蒙阴人,无固定职业)等人,开考前在QQ上制造已有试题答案的假象招揽作弊考生,并提供考试作弊器;开考后通过雇佣的考生偷拍发送试题,场外组织答题并推送答案,从中非法牟利。其已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3月16日至17日开考。在16日部分科目出现网传疑似泄题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山东省公安厅第一时间要求涉案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山东专升本作弊案 2019年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处罚?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仅处罚组织考生作弊的组织者,不处罚参与作弊的考生。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组织考生进行舞弊的行为会损害国家的考试管理秩序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所谓“法律规定的考试”,是指由国家所颁布的法律中所规定的,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众,统一进行的各种考 试,包括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学业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证书类考试,司法职业资格考试、证券师从业资格考试等资格类考 试,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等招录考试等等。

  所谓“组织”,是指倡导、发起、策划、安排他人进行作弊的行为,组织的对象不限于考生,还可以包括考生家长、教师等。

  所谓“作弊”,即违反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不正当途径参加考试,或在考试过程中在考试不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或者试图寻求答案的行为。

2019年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处罚?

山东专升本作弊案 2019年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如何处罚?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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