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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退劳动者是否合法?新劳动法中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4-15 浏览:
导读: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有女士询问说自己被口头辞退了,与交涉无果后,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大律师网的律师带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女士表示: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最初的时候经过公司的转正考试后。公司却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但是我拿的是正式员工的工资(有票据可以证明) 一年多了 ,但是近几个月一直拖签合同,今年8月。公司突然点名让我去参加合同到期人续签合同的考试。我没有去,现在公司突然打电话来说要辞退我。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公司不可以头口辞退劳动者,也不能以没有参加合同续签考试辞退劳动者,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没签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缴相应的劳动保险,如果又加班事实存在还可以主张加班工资。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工资发放记录单据,工作证,工作过程中签发的有你签名的工作文件,考勤记录,工作服,其他证人的证言,其他证据的收集。

没签合同辞退不给工资怎么办?

口头辞退劳动者是否合法?新劳动法中如何规定?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怎么赔偿?

口头辞退劳动者是否合法?新劳动法中如何规定?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单位必须要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初次入职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是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辞退该员工的话,则按照规定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往往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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