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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院非法收亿万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4-19 浏览:
导读:宿迁市区一家医院以扩大经营规模等为由,从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先后向医院内部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6.5亿余元,涉及2300余名集资参与人,案发前返还3.4亿余元,尚欠3亿余元。法院一审判处该医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医院负责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带你去了解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宿迁市区一家医院以扩大经营规模等为由,许以较高利息,从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医院先后向医院内部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6.5亿余元,涉及2300余名集资参与人,案发前返还3.4亿余元,尚欠3亿余元。陈某某在此期间担任该医院院长。法院一审判处该医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医院将未退还的部分,返还相应集资参与人。宿迁中院在17日上午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一典型案例。

  “找赞助,他大笔一挥给了3万”

  “我当时听说他喜欢搞活动,于是找到了他。他很大方,马上批了三万元。”在宿迁工作的彭先生说,他六七年前从外地到宿迁工作,由于经常需要搞活动,他找到了宿迁市区某医院院长陈某某。结果陈某某在听完彭先生的介绍后,大笔一挥,赞助了三万元。

  在宿迁当地,陈某某喜欢赞助各种活动是出了名的,有媒体人士梳理了一下,陈某某的医院每年赞助的活动要在十多场,少的在几万元,多的在几十万元,再加上宣传投放,陈某某的医院花在宣传上的费用至少在百万元以上。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陈某某与几位股东合资买下宿迁市区某医院的牌子,并担任医院董事长兼院长。

  接手医院后,陈某某为了医院的发展费了不少心思,由于医疗市场竞争激烈,医院要上新的医疗设施,陈某某开始向亲朋好友借款,并组织医院职工内部“集资”。而医院搬入新大楼后面向社会的大范围集资,则成了陈某某个人和医院发展的转折点,最终雪球越滚越大,导致大量债权人涌向医院要钱,非法集资案爆发,陈某某也主动投案自首。

  “借的钱大多数都拿不回来了”

  “我到现在还有六七十万没有拿回来呢!”宿迁市民李先生一提起陈某某和医院,就愁眉不展,他也想找人早点把钱从医院拿回来,但他得到的答复是,涉及非法集资的人比较多,只能慢慢来,每年从医院的利润中分一点。

  “当时想存在银行利息比较低,有朋友告诉我,陈某某的医院正在集资,利息比较高。”在得知朋友也借给医院几十万元,并且能定期拿到高额的利息后,李先生心动了,他先后借给医院八十多万元。李先生说,当时朋友告诉他,医院急需大量资金,主要是新买了大楼,要装修,要上新的设备

  陈某某的医院所买的新大楼是一座投资1.6亿元的烂尾五星级酒店。也就是这时开始,越来越多的人把钱借给医院,借钱多,付的利息也多,最终医院支付不了巨额利息而在2015年被政府接管,陈某某本人也被警方控制起来。李先生只尝到了几年的高息“甜头”,此后困扰他的就是如何把自己借给医院的本金给拿回来,“哪里还奢望什么利息,现在只能想着办法,怎么从医院一点点拿回来。”

  院长曾以成功人士身份重返母校

  据媒体报道,陈某某曾荣获“中国百位杰出优秀医院院长”称号,他在2013年“功成名就”后重返母校表达自己对母校的感激之情。

  2017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提醒,医院不是具有吸储资格的金融机构,也不是经批准可以发行债券的公司、企业,医院对借贷对象不加选择的,医院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出借人要审慎评估风险,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19年医院非法收亿万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范围以及结存款人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来判定扰乱金融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9年医院非法收亿万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或者因本罪行为受过两次处罚,两年内又犯的;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次数多,范围较广的;因不能归还造成他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或者引起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或者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吸收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引起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

  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

  1、单位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损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7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适用拘役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起点;宣判前退还全部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单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150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吸收存款5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二)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三)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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