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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男子辱骂受灾城市刑拘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8-12 浏览:
导读:近日,随着台风“利奇马”的来袭,浙江台州等地遭到巨大危害,然而有一位南京网民在微博发布多条不当言论,对因台风受灾的浙江台州等地区和市民进行谩骂和侮辱,引发网友不满。目前,其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那么,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一般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年?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据报道,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8月11日在官方微博通报,男子对因台风受灾的浙江相关城市和市民进行谩骂和侮辱,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通报称,8月10日,公安机关发现有网民在微博发布多条不当言论,对因台风受灾的浙江相关城市和市民进行谩骂和侮辱,在网络造成恶劣影响。接报后,秦淮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工作,并将发布言论的王某(男,37岁,南京市秦淮区人)查获。

  经审查,王某对于发布不当言论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其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2019年男子辱骂受灾城市刑拘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因此,有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是一方的犯罪,公安机关只处罚寻衅滋事的当事人,不会处罚被害人的。因此,寻衅滋事罪并不是双方都要抓起来的。

一般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年?

2019年男子辱骂受灾城市刑拘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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