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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暴雨致7人遇难 自然灾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8-21 浏览:
导读:四川暴雨致7人遇难。近日,四川暴雨易造成坝州17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灾害造成7人死亡,24人失联,6人受伤。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真的十分脆弱。那么,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能获国家赔偿吗?自然灾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四川暴雨致7人遇难】8月20日凌晨,因受强降雨影响,汶川、理县等多地不同程度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房屋受浸、群众受灾,多处国省干道受损,都汶高速交通中断。

  据悉,暴雨灾害造成我州汶川、理县、茂县、松潘县和卧龙特别行政区17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灾害造成7人死亡(其中汶川县牺牲1名消防员、水磨镇遇难2人、三江镇遇难3人,草坡乡遇难1人),24人失联(三江镇7人、太平驿电站2人、草坡电站6人、卧龙特区9人),6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汶川县已疏散转移游客34000余人,剩余13200余人待转移;卧龙特别行政区滞留12000万余名游客正在持续疏散转移。

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能获国家赔偿吗?

四川暴雨致7人遇难 自然灾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赔偿吗?答案是否定的;

  对于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损失,政府机关不负责任,如果有相关的政策,也是只能叫做补助而非赔偿;

  如果投保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若没投保,只能根据国家现行救灾政策处理。国家在人民遇到这些自然灾难的时候,会拨款帮助所有遇到灾害的人,那不叫赔偿,属于救灾物资。

  国家赔偿针对的事项是特定的,而不是天灾人祸不是自己的原因都可以寻得赔偿。

自然灾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暴雨致7人遇难 自然灾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意外死亡是指的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起的死亡。现用于当权人为排除异己而进行的暗杀。意外死亡赔偿标准主要是看具体事故是属于哪一类,按照相应类别来进行赔偿。意外死亡主要是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事件,其赔偿标准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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