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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列车出轨 铁路交通事故铁路部门不需要或减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9-17 浏览:
导读:香港最近真是事情不断,又发生了列车出轨事故,那么,我国发生铁路事故,铁路相关部门不需要承担责任或可以减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港铁红磡站早上约8点半发生列车出轨事故,有车门飞脱。消防指最少5人不适送院。港铁其后更正,当时出事列车是由旺角东站驶往红磡站,并非北行。

  目前出事列车仍停在东铁线路轨上,车头已进站,第4及第5卡完全分离,横跨两条路轨。

  警员封锁现场,一字排开沿着路轨行走并检查路轨。消防出动10辆救护车戒备,早前在港铁职员陪同下上车视察。港铁职员也在场拍照做记录。

  稍早前,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也到场视察,在港铁职员陪同下视察出事列车情况。

  此外,港铁城际直通车服务也受影响。港铁表示,由于红磡站有列车发生事故,17日直通车北行4班车取消,南行的3班车也要取消。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部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港铁列车出轨 铁路交通事故铁路部门不需要或减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造成的;

  (2)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

  (3)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部门减轻赔偿责任的情形?

港铁列车出轨 铁路交通事故铁路部门不需要或减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2)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实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3)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是未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但监护人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

  (1)铁路运输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但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不低于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五十。

  (2)铁路运输造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及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但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不低于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四十。

  (3)铁路机车车辆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机动车驾驶人员以外的人人身损害的,由铁路运输企业与机动车一方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与机动车一方之间,按照各自的过错分担责任;双方均无过错的,按照公平原则分担责任。对受害人实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应当承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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