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名主播被封禁5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10月8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下称“分会”)公布了第四批主播黑名单,“王者归来方为王”“广州亮少”等42名主播因在直播过程中宣扬色情、宣扬赌博等违法违规内容被列入黑名单,封禁5年期限内将在行业内禁止注册和直播。
自2018年4月第一批主播黑名单发布以来,已有164名主播上榜,卢本伟、MC天佑、乔碧萝殿下、红花会贝贝等热度较高的主播均在列。两个月前,该分会公布了第三批主播黑名单,一度成为热搜话题的“乔碧萝殿下”和“红花会贝贝”也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注册和直播。
据悉,主播“黑名单”是指表演(直播)过程中含有禁止内容、严重违反网络表演(直播)有关法规规章,且社会危害严重的主播名单。主播“灰名单”则是指有违规行但恶劣程度尚达不到永久封禁的主播,对其进行3个月至1年的阶段性共同封禁措施。
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各公司除需要将此类主播封号外,同时要将该用户信息及违规视频证据保全,并上传至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数据库进行甄别,经确定属于黑名单范畴的,协会将黑名单下发各直播平台,各直播平台一律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主播提供直播空间。
文化部公布了涉黄涉爆的网络直播平台查处名单,包括斗鱼、虎牙直播、YY、熊猫TV、战旗TV、龙珠直播、六间房、9158等。
根据公告,查处理由为以上网络直播平台涉嫌提供含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等内容。文化部目前已部署相关执法机构查处涉案企业,将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直播平台的监管问题已经存在良久,不时有某某平台主播露胸、脱衣等消息传出,以及此前发生过的主播直播开车时出车祸等事件。
除了文化部,北京相关部门刚于4月13日发布了《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要求从4月18日起网络直播房间必须采取标识水印,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优酷、酷我、映客、花椒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公约中承诺,从4月18日起,各平台新申请主播认证需要进行实名信息提交、资料认证以及面对面人工认证。现有主播未进行实名认证的,于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实名认证。
网络主播涉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需承担刑责。
传播淫秽物品罪表现形式如下: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2、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3、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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