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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7分钟救4命 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是认定工伤吗?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2 浏览:
导读:近日,10月9日,福建莆田交警公布一段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小突然坠河,情况十分危急。幸运的是,附近村民纷纷跳河救人,多名村民在岸上接应。他们先后救出母亲和两个孩子,又合力将昏迷驾驶员拖上岸。此时距离小车坠河仅过去7分钟,一家4口全部获救。村民的见义勇为挽救了这个家庭,弘扬了社会正气,给众人树立了榜样,那如果是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导致受伤,能认定工伤吗?下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了解吧,欢迎阅读。

  【村民7分钟救4命】10月9日,福建莆田交警公布一段监控视频,一辆载有一家4口的小车坠河,村民勇敢下水营救,7分钟救出4条生命。

  近日,福建莆田,一男子驾驶小型轿车载其妻子及其孩子在荔城区北高镇呈山村家门口驶出时不慎掉入河中,情况十分危急。幸运的是,热心村民纷纷上前救援,多名村民在岸上接应,先后将男子的妻子和儿女救出。最后合力将卡在安全带的已昏迷的丈夫拖上岸。在村民的努力下,7分钟后一家4口全部获救。救护车随后到达事发现场接走昏迷的驾驶员。

  有网友表示:感恩每一位村民,人没事就是万幸,行车注意安全!

  村民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嘉奖,上班族一天至少有8小时是在工作,那么,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导致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法律如何界定见义勇为?

村民7分钟救4命 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是认定工伤吗?

  见义勇为的法律构成要件。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构成见义勇为行为至少需要下列四项法律要件:

  1、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所谓自然人是指与法人相对的社会公民个体的统称。由于见义勇为行为是紧急情况下实施者根据主观判断后所采取的行为和行动,因此无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具有完全政治权利者抑或剥夺政治权利者,都无关紧要。因此,只有将见义勇为的实施者定义为自然人,才能够符合其法律特性。

  2、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所谓的危难救助行为是指当国家、集体、社会、公民个人财产及公民个人生命安全遭到威胁之时,行为人实施了旨在降低损失或威胁的行为,进而产生了相应后果的一切行为。这种行为一般都是在危险的情况下出现,并且伴有较强的风险性。

  3、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律约定的义务是指行为人与救助对象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救助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救助效果,但是存在与救助对象的法律约定,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够算作见义勇为。换句话说,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约定的职责或不具备法律约定的救助义务以外,才能够成为见义勇为。

  4、行为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原则上说,见义勇为行为要求行为者必须在主观上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并且由此产生的行为,这种意愿必须带有正义感,才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即使行为者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上述结果,但是主观上仅仅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那么也不能构成见义勇为。

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是认定工伤吗?

村民7分钟救4命 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是认定工伤吗?

  “工伤=因工受伤”这是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片面理解,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出发点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只是一般情形下应当认定工伤的条件。因为职工受伤的复杂、多样性,我国法律做出了视同工伤的规定,即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以及我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受指派参加抢险救灾、防治疾病或者因见义勇为等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或者感染疾病的,视同工伤。

  因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性,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或者感染疾病的,不应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要素要求,没有理由要求仅在单位内部发生的事情为公共利益,为了避免其他企业造成灾难影响的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体现。

  再次,从国内现行横向的立法比较,亦可见各地政府将见义勇为纳入工伤保障的倾向。海南省、武汉市、安徽淮南市、甘肃省、重庆市、河北省、陕西省、河南洛阳市、山东省、四川省、北京市、浙江省、广州市、深圳经济特区等地区均出台政策直接规定了“见义勇为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项亦规定,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比照因公(工)死亡对待,由用人单位解决待遇。另外,《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为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其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伤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据此,虽然职工不是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其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应当按照工伤处理。公民见义勇为,跟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与抢险救灾一样,同样属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予以大力提倡和鼓励。因见义勇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视同工伤。各地方有出台“见义勇为”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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