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亩萝卜被拔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陈德林是新洲的老菜农,今年为了扩大规模,借款与人合伙承包了200亩新地,全种了萝卜。
12月1日,陈德林和合伙人进城学习,突然接到妻子高女士电话,说好多人到地里薅萝卜,拦都拦不住,“跑过去一看,人山人海。附近的路上停的都是车,堵了三四里。”
高女士在现场看到,数百人密密麻麻地围在他的菜地里拔萝卜,田地周边还停了上百辆私家车、小三轮,人们大袋小包地扛着萝卜往附近车里走,嘴里还不断地喊“免费的萝卜啊”。
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用户发布了“不要钱的萝卜”、“免费萝卜”为主题的视频。
只见视频中,有人用背扛、有人用肩挑;
还有人唱歌跳舞,搞起直播,甚至还有人坐在地里跟网友喊“十块钱一袋、十块钱一袋”,在现场开始叫卖了;
“我说我是这片萝卜的主人,这些不是免费萝卜。没有人听。拦了几下,拦不住。他们有几百上千人,我也没敢再拦了。”无奈之下,高女士第一时间报了警。
高女士说,目前一斤萝卜三四毛钱,这些人从几十里外的黄冈市团风县、鄂州市过来,还有从百里之外来的,拔一麻袋萝卜换的钱还不够油费。
这些人为什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薅萝卜?高女士说:这些人自称在网上看到消息,专门来采摘免费萝卜。
“最近3天每天都有人来。昨晚10点,还有人打着手电在地里找萝卜。今天上午还有人来。地里现在一根萝卜都找不到了。”
陈德林介绍,民警曾多次出警驱赶,还在周边拉了警戒线,但后边来的人还是不断往地里涌。
陈德林介绍,这200亩萝卜有少部分不抗旱品种,另外大部分是抗旱品种,按照目前批发价,总价值超过40万元。
“最近萝卜价格低不好卖,不抗旱的品种长期在地里容易长坏。我就私下跟附近的村民、熟人说,这部分萝卜免费送,让他们自己到地里弄回去吃。不知道怎么回事,传成了这片萝卜全部免费。”
陈德林说,这两天来的人太多,他在附近种植的花菜、甜玉米没受到牵连,但萝卜地周边的麦田全被踩坏了。
虽然感到有些无奈,但陈德林的心态还比较乐观。“附近村民们开玩笑,说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人,比庙会还热闹。就当热闹了一场吧。” 在电话里,陈德林几次呵呵地笑。
他说家里的花菜卖得还不错,可以抵消部分损失,之前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不打算追究,也不知道该追究谁。
“我还指望这批萝卜过年,回家后大哭了一场。我爱人是小孩子性格不知道着急,劝我说家里还有其他菜可以卖,过年没有问题。钱的事他不跟我说,我只知道承包这块地种萝卜,从邻居那里就借了6万块。”妻子高女士说,这些萝卜总归没有浪费,就当送人了。
4日下午,不少网友发现事情出现误会,在相关视频下指责相关行为,并呼吁网友手下留情,不要再传播谣言,帮助菜农及时止损。
新洲区公安分局民警表示,确实接到过“200亩萝卜被人拔光”的报警,目前警方正在对事件细节进行调查。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具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偷取等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国家、集体、公民个人所有的财物。而被告人马某先后将被害人牛某银行卡拿走并取款,未征得被害人牛某的同意,事后也未告知牛某,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客观方面。
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罪涉案金额1000以上可以立案。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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