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乡车祸案一审宣判】1月6日,有媒体从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哈尔滨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某某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7年的最后一天,北京林业大学9名女生包车去黑龙江雪乡国家森林公园毕业旅行,路上遭遇车祸,致4死5伤,另有两名同乘女生亦受伤,一人送医后进行了开颅手术。
据哈尔滨警方2018年1月3日深夜通报,事发时学生们所乘面包车与一辆轿车“追逐竞驶”,面包车滑入路右侧沟内。面包车车主唐某、轿车驾驶人赵某某分别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接受警方调查。
据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市文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介绍,面包车车主唐某被另案处理。
判决书显示,民事方面,轿车驾驶人赵某某,面包车车主唐某及其共同经营者樊某某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中国平安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赵某某、唐某、樊某某共赔偿11个受害者家庭约872万元,平安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共赔偿11个受害者家庭42万元。
此前,死者赵萍萍(化名)的家属赵燕(化名)告诉记者,事发后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赵萍萍的母亲一直处于悲痛之中。在事发前,赵萍萍获得了英国伦敦大学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现在一提到哈尔滨,她妈妈就受不了,无法接受”。
太可惜!本该是最好的年华,就因为两个司机的不负责任。造成几个家庭的破灭。那么,判死缓什么情况会执行死刑?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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