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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潮妈妈婚前给麦迪娜买房 婚姻法婚前买房怎么规定?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29 浏览:
导读:【姜潮妈妈婚前给麦迪娜买房】这婆婆是真的好!在最新一期《婆婆和妈妈》节目中,在录制艺人姜潮家庭的时候,姜潮自爆自己妈妈婚前给麦迪娜买房,而且还只写麦迪娜一人的名字。这么好的婆婆现实应该很少见吧。那么,婚姻法婚前买房怎么规定?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姜潮妈妈婚前给麦迪娜买房】这婆婆是真的好!昨晚,最新一期的《婆婆和妈妈》更新上线了,许多人被姜潮的一个爆料给震惊了。

  原来是姜潮在节目里面透露说,自己的妈妈认定了麦迪娜这个儿媳妇之后,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就给麦迪娜买了房子,而且房产证上面还只写了麦迪娜一个人的名字。

  姜潮在吃饭的时候还表示说,这不是我家,是你家。听到姜潮这样说之后,网友们都表示很羡慕麦迪娜有个这样的婆婆。

  那么。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怎么规定?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怎么规定?

姜潮妈妈婚前给麦迪娜买房 婚姻法婚前买房怎么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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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1、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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