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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30 浏览:
导读:【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本月20日,河北石家庄辛集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23年前的积案,1997年1月10日,该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兴华营业点发生一起持枪抢劫运钞车案,案发导致一死两伤。这正义来的真的太迟了,好在还是破案了,对死者有所交代。那么,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抢劫杀人怎么判刑?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7月20日,河北石家庄市辛集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发生在1997年的抢劫运钞车积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1997年1月10日上午,辛集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兴华路营业点发生一起持枪抢劫运钞车案,当场致一死两伤,79万余元现金被抢。

  警方投入大量警力侦办此案,遗憾久侦未破。“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辛集市公安局经大量工作,成功侦破此案,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某林2014年因意外事故死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交待了他们5人结伙,驾驶一辆抢劫来的出租车,在辛集市枪击基金会工作人员、抢劫运钞车后潜逃的犯罪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正义来的真的太迟了,好在还是破案了,对死者有所交代。那么,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抢劫杀人怎么判刑?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抢劫杀人怎么判刑?

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

  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二)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三)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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