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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要家长工资流水 工资属于个人隐私?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31 浏览:
导读:【招生要家长工资流水】近日,石家庄井陉县一幼儿园招生公告引网友热议,本来这招生公告只有入园家长才会关注,为何网友也会关注呢?原来这幼儿园招生规定要家长的工资流水。更奇葩的是这是当地教育局通过审核的。这教育局是怎么审批过的,也是流弊。。上个幼儿园还需要看工资,是怕家长不交学费吗?还是打算因“财”施教呢?说什么核实身份,难道这样措施,工资条就不能造假了吗?工资属于个人隐私?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招生要家长工资流水】7月30日,石家庄井陉县第一幼儿园在招生公告中要求家长提供工资明细流水引发争议。记者获悉,该园主要招收县直机关、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子女。一名幼儿园职工称,此举是为避免家长使用虚假工作证明占据入园名额。

  发帖网友还透露,园方的一位马姓老师早前在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时回应称,这份文件已经通过了县教育局的审核。

  对于此事,幼儿园职工许女士也称,工资流水可以证明入园幼儿的家长的确在相关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避免之前仅要求提供工作证明时,有人出具假证明占用入园名额的情况发生。

  30日下午,井陉县教育局普教科科长张建春在接受新京报《紧急呼叫》的采访时表示,暂时不会对上述文件作出调整,“如果幼儿园(用工资流水)核实(家长身份的方式)不妥的话,我们会派出一些工作人员协助它去核实家长身份,不一定非得用这种方式。”

  类似于井陉县第一幼儿园对于入园幼儿的家长提供工资流水的事情,并非第一起。

  6月下旬时,也曾有媒体曝出西安浐灞生态区各小学办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学生父母一方提供半年以上的银行卡工资流水。

  引发争议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回应说:

  我们都是严格的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办理入学的时候,家长首先提供“四证”,但是在“四证”的基础上,我们结合了浐灞辖区的情况,需要提供家长的其他资料。

  我们把资料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有一方必须在浐灞辖区务工,除了这些资料以外,还要提供父母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缴纳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如果没有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交半年以上的工资流水。

  如果入学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在浐灞辖区内办理企业,学校也要求提供企业的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

  这里的“四证”指的是,今年印发的《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在2020年办理子女入学时,要依据“四证审核”制度,分别是户籍证明和流出证明、务工证明、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媒体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大部分都是在小型私人企业工作,他们中许多人并没有缴纳社保,因此大部分家长不得不选择提交半年以上的工资流水。但家长们普遍表示,不能提供完整的半年工资流水,除了疫情影响外,还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工资的渠道有许多,比如说微信、支付宝转账,还有的直接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经媒体报道周知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管委会7月3日表示,即日起,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不需要提供半年以上社保或工资流水证明。

  这教育局是怎么审批过的,也是流弊。。上个幼儿园还需要看工资,是怕家长不交学费吗?还是打算因“财”施教呢?说什么核实身份,难道这样措施,工资条就不能造假了吗?工资属于个人隐私?

工资属于个人隐私?

招生要家长工资流水 工资属于个人隐私?

  工资是属于个人隐私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侵犯个人隐私有什么后果?

招生要家长工资流水 工资属于个人隐私?

  一、停止侵害的后果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二、赔礼道歉的后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在适用此种民事责任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三、赔偿损失的后果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 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如果特定主体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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