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12时28分许,仙桃市政府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市一高中学校今晨7点多确实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案后一个多小时,他接到相关信息,此事造成两名女高中生死亡,行凶者系一名高中男生,目前已被控制。事件中没有老师受伤。据了解,28日早上该男子拿着管制刀具直奔两名受害同班女生,将其捅死,有同学报警之后,警方将男生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从仙桃市委宣传部获悉,前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目前正在调查,稍后将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那么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判刑?未成年人杀人量刑意见是什么?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刑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犯故意伤害罪,并且造成了他人重伤的话,则此时是在3到10年之间判处有期徒刑,但如果是未成年人犯此罪的话,那么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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