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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蹭车过ETC逃费191次被判刑 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0-27 浏览:
导读:【男子蹭车过ETC逃费191次被判刑】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一起案例,通报中称,江苏启东市一男子因累计蹭高速ETC191次、逃缴高速过路费5000余元,被提起公诉,以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etc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交通便利,但这不能成为违法的伎俩,希望这次事件给大家一个很好的警示。那么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介绍下盗窃罪的判刑标准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江苏启东的黄某他用“蹭”车过ETC的伎俩,在一年内191次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达5463元。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黄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上班两地通勤,跟车逃费成为“日常”

  黄某家住启东,工作单位在上海,每天驾车经沪陕高速往返上海启东两地上下班。

  2019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在通过高速收费ETC卡口的时候,因为跟前车跟得紧,ETC没有感应到他的车,在挡车杆落下之前他的车便“蹭”着前车过去了,没有被扣费。这样一次意外的“捡漏”让黄某尝到了甜头,此后,黄某多次尝试并屡屡得手,他暗自窃喜,以为自己找到了省钱的路子。

  此后,黄某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是如此“蹭”车上下班,若被抓到就补交过路费。有时晚上驾车回启东时,因路上车辆较少,跟不到车,他就在快到收费站的位置将车停下,伺机而动。

  据启东东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回忆:值班时,他们不止一次看见一辆深色的车从上海方向亮着灯,到了之后忽然减速熄灯,一看到有其他车辆经过,便尾随冲过ETC车道,车速极快,拦都拦不住。甚至有几次被工作人员拦停后,要求他走人工通道补交路费,他还会作出一系列危险操作,突然调头或者倒车逆行回到高速主路上逃避付费。

  今年1月19日,黄某再次驾车经过启东东收费站时,故伎重施试图冲卡过关,被早有防备的高速公路交警当场抓获。经查,黄某驾驶的轿车有多次偷逃高速通行费的行为,已被列入江苏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遂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两次进入黑名单仍不吸取教训

  为了治理各种偷逃费行为,江苏省出台了《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监测及交通运输违法车辆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了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如有车辆逃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将其车牌号等信息录入该黑名单,上下高速都会被拦截处理,除了补缴偷逃的通行费外,还要按照江苏境内全线高速最远距离加收费款。

  黄某驾驶的轿车曾因逃费两次被列入黑名单。第一次是2019年10月,黄某及时补缴费用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其移出了黑名单;第二次是在案发前不久,黄某有5次偷逃行为未进行补缴,随后被抓获。此外,公安机关从江苏省联网的路径查询系统查到,黄某2019年10月有一笔405元的缴费记录,当时他准备从崇启大桥收费站闯关,正好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拦下,因他上高速的时候也是“蹭”车闯卡的,没有上高速记录,工作人员按照江苏最远地点计算让他补缴了405元。

  但黄某并没有吸取这些教训,依旧驾驶着被列为黑名单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那么,他的车是怎么上高速的呢?据启东东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被列入黑名单后,黄某只可能通过“蹭”车走ETC通道的方式上高速,系统未能识别到他的车牌号,现场工作人员就算发现了黄某的行为,但因车速过快,无法当场拦截。至于黄某从哪个出口下高速,也很难判断。由于沪陕高速各个方向和出口太多,需要依靠苏沪两地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连同公安部门去查证,工作量非常大。因此,收费站工作人员有意识地记录下黄某每次闯关的时间,逐渐摸清了黄某常于晚上11点左右出现在启东东卡口,遂联系高速交警将其抓获。

  公安机关查明黄某逃费189次,逃缴5413元。黄某到案后,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了他的驾驶证。

  对照打卡记录和监控视频计算逃费次数

  8月5日,该案被移送至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何杰介绍,由于黄某逃费频率过高,想掌握确切的次数和金额难度很大。检察机关认为应当再次核对逃费次数,可以根据黄某的供述和证人证言,重点查看其经常出入的启东东、启东南出口以及高速路面的视频监控,并与黄某单位提供的上班打卡记录予以对应。公安机关经过多次比对,最终认定黄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间共偷逃高速过路费191次,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合计人民币5463元。

  涉案金额确定后,检察机关综合分析全案的事实证据,认为黄某多次利用ETC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当,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环节,黄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多次向检察官表达悔意:“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法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自愿接受处罚,并将所欠的过路费全部缴清,从今往后再也不耍小聪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盗窃罪的判刑标准

男子蹭车过ETC逃费191次被判刑 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分为以下三种: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 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男子蹭车过ETC逃费191次被判刑 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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