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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批有经营者用盲盒清库存 扰乱市场秩序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1-27 浏览:
导读:【中消协批有经营者用盲盒清库存】1月25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经营者销售盲盒当规范,消费者购买盲盒勿盲目。中消协认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介绍下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种类有哪些?扰乱市场秩序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欢迎阅读了解。

  盲盒,顾名思义就是在相同的盒子中放置不同的商品,消费者事先不知道盒子里装的是哪一款,但有一定概率能够抽到自己心仪的商品,正是这种类似于抽奖的营销策略,极易刺激消费者购买的欲望,成为当下吸引青少年群体消费的营销方法之一。

  由于各行各业商家都发现盲盒市场有利可图,都希望来分一杯羹,除最初的玩具外,餐饮、美妆、文具、图书等诸多消费领域也都掀起了“盲盒风”,消费市场上随处可见盲盒的身影。有调查显示,2019年国内盲盒行业市场规模为74亿元,预计2021年将突破百亿。

  在盲盒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伴随而来的一些问题却不容忽视。据媒体报道及消费者投诉情况看,盲盒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商家过度营销,消费者易中套“上瘾”。经营者营销手段众多,有的是通过与明星、综艺节目、网红主播等合作,不停地“刷存在感”;有的是通过玩家分享、讨论、交换等方式,唤起消费者的收藏心理和炫耀心理,激发消费者的购买动机和欲望;还有的打造“系列”概念,并设置一个最难获得的 “隐藏款”等进行饥饿营销,抽中概率大都为“百里挑一”。这类营销手段促使很多消费者醉心于享受拆盲盒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与惊喜感,引发消费者冲动购买,助长了非理性消费行为。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由于他们好奇心强、喜欢攀比、消费观念尚不健全,十分容易为盲盒而“上瘾”,有的甚至为了抽中“隐藏款”而直接“端箱”。2019年8月,天猫国际发布的《95后玩家剁手力榜单》显示,每年有20万消费者一年在盲盒上花费超过2万元,甚至有消费者一年要耗资百万来购买盲盒。如,2020年10月,一位家长在受到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刚上高中的女儿买了很多盲盒,主要就是为了抽中一个“隐藏款”在同学面前显摆,每年的5000多元押岁钱和零花钱几乎全部用于购买盲盒,但是玩了两年多却一个系列也没集齐。又如,一位盲盒爱好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从2019年初开始购买盲盒,截至2020年11月,一共购买了300多个盲盒,其中有8个更是单价接近千元。此外,还有玩家为了抽中某款单价约999元的限量版玩偶,一次性买了500只盲盒,单次消费高达3万多元。此外,还衍生出了“炒盲盒”的二手交易市场,一些“隐藏款”等稀有盲盒玩具被炒到上千元的高价。如2019年9月,原价仅为59元的潘神圣诞隐藏款盲盒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售价高达2350元。这种“投机”行为也为盲盒持续升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到手货品与宣传不符。盲盒与普通商品相比,具有很强的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只能依靠商家的广告宣传来选购,这就很容易被商家的夸大商品价值、虚构中奖概率、颜色款式不符等虚假宣传所误导。如,某经营者在2019年“双十一”时推出了“新品优享礼包”盲盒产品,广告宣称每月会给玩家发一个当月新款盲盒以及一套当月明信片,连续发12个月。但在2020年1月,消费者收到的却不是新品,而是2019年12月预售过的旧款。很多玩家认为这与当初广告宣传不一致,涉嫌欺骗消费者,引发了消费者群体投诉。又如,2020年10月,消费者侯先生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称,其花100元网购的盲盒商品实际与宣传严重不符,宣传使用的图片过于美化,实物娃娃肤色与宣传图片差别很大。

  3.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假劣、“三无”产品时有出现。消费者拆开盲盒后,有的产品可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安全性指标;有的可能是假冒的山寨品或者二次销售品;有的是没有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以及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还有的存在划痕、掉漆、污渍等质量瑕疵。如,上海浦东新区消保委曾于2019年12月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10组不同品牌的盲盒产品进行检测,结果发现8件样品存在“小零件”隐患,可能存在造成儿童堵塞呼吸道、隔绝空气流通而导致的窒息危险。又如,2020年12月,消费者阮先生向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投诉称,其11月份花9.9元在网上购买了一只盲盒,盲盒里是一个U型枕。但是阮先生仅使用了20天,U型枕就出现了脱线的问题,阮先生在查找经营者信息的时候发现该U型枕是“三无”产品。

  4.消费纠纷难以解决,售后服务亟待改善。有消费者反映一些商家“店大欺客”,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只换不退;还有消费者反映商家售后效率低下,对消费者的问题一直拖延处理。如,媒体报道称,2020年12月,辽宁铁岭一位消费者在网上花295元购买了5个盲盒。收到快递后发现,5个盲盒中有1个商品已明显损坏,还有2个存在质量瑕疵。消费者当即与经营者沟通,要求对3个问题产品进行退货。但经营者明确表示即便有质量问题也无法退货,只能更换全新的备品。消费者表示不接受。又如,河北省衡水市消费者李女士2020年7月底在网上购买了一只盲盒,价格为47元,收到后发现盲盒里的是假货,于是李女士联系商家客服要求退货,客服称会帮忙处理,但是李女士等了一周也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最后李女士投诉到上海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中消协认为,当前有的经营者产品本身并没有过硬的竞争力,只想着蹭盲盒的营销热度;有的经营者将盲盒当做是“清库存”的工具,赢得了眼前的利益却丢掉了长远的口碑。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经营者要切实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盲盒的基本属性是商品,经营者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无论盲盒是按照正品销售还是附属品销售,盲盒本身都是商品,经营者都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一方面,要保证产品来源可靠、链条完整,杜绝“三无”产品和仿冒品;另一方面,积极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经营者义务,不得以“附赠品”“抽奖品”等借口免除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2.盲盒经营者应确保商品质量信息真实,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尽管盲盒销售中关于产品的款式等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但关系产品质量和服务的信息,如产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价格、“三包”等均应当充分告知,保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让盲盒内在物品的商品价值、出现概率、分布方式等关键信息真实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确保消费者知情选择。

  3.盲盒营销应适度,不可过度营销消费者的猎奇心理误导消费者冲动消费。目前盲盒销售火热,吸引了许多行业的经营者参与,企图利用盲盒营销获取更大的带货量。但是,如果经营者不把精力放在提升主营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过度依靠盲盒营销的噱头误导消费者冲动购买,用一些粗制滥造的产品糊弄消费者,只能产生短期的吸引力,会很快消耗消费者的信任感,损害自身商业信誉,遭到消费者的唾弃,企业难以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

  同时,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有风险防范意识,保持理性的消费理念:

  1.要认清风险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勿盲目跟风。消费者要认识到盲盒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认清并防范商家过度营销的套路,拆开盲盒既有可能因高于预期而惊喜,也有可能因低于预期而失望,不能只抱着投机或者中彩票的心理购买盲盒,不应过分沉迷,切勿跟风与攀比,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等,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多一分理智和冷静,少一分盲目与冲动。

  2.要保留购物票据等相关凭证,权益受损应依法维权。消费者在购买盲盒时,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进行交易,同时,还应注意索要和留存发票等购物票据、经营者广告宣传信息等作为事后维权的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中消协批有经营者用盲盒清库存 扰乱市场秩序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二)走私罪。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植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废物罪。

  (三)妨害对公私、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包括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期货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骗购外汇罪,逃汇罪,洗钱罪。

  (五)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包括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逃避商检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中消协批有经营者用盲盒清库存 扰乱市场秩序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违犯了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市场管理法规;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绐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危害后果。

  3、犯罪主体是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其中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年龄16周岁以上;具有能够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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