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据媒体报道,广东广州荔湾的徐先生准备办房屋过户手续,由于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所以工作人员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不然要去公安局开证明“我妈是我妈”。无奈之下,徐先生再次来到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一位自称审核人员告诉徐先生,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另一位审核人员就此事向徐先生道歉。
徐先生说: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六七十年楼龄的房产,自己和母亲成为权属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
2月25日,徐先生准备好各种所需资料和母亲一起去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准备把自己的份额过户给妈妈。
结果工作人员却告诉徐先生他们,要求证明 “我妈是我妈”
人都去了,证件材料都都对得上,为何还要证明?
原来,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所以工作人员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不然要去公安局开所谓的“母子关系”证明
听完之后,徐先生和母亲都表示无奈。“唉!不会讲了反正就是无语,就是这么简单一件事搞到这么复杂。”
后来,徐先生打电话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办理窗口,对方表示 “信息对得上一般都要承认”而徐先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民警表示:他们无权评判这项要求,辗转多地却无法成功办手续?
无奈之下,记者陪同徐先生再次来到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
这一回情况终于有了变化……
一位自称审核人员告诉徐先生“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面对徐先生的质疑
另一位审核人员曾先生说: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户籍注销证明,“但没有的话,影响也不大”。并且就此事向徐先生道歉。
针对这件事情,常办理港澳人士在内地财产房屋买卖和遗产继承的张律师认为:对于涉港澳、涉外在身份上的变化,因人名和相关信息可能产生变动,所以内地相关办事机构会要求当事人在港澳或在国外户籍地办理“同一人证明”文件,所以当事人在前期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那么目前来说,我国房产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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