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利息金额=公积金账户余额×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计息方式:采用积数计息法,即累计计息积数乘以年利率除以360。其中,累计计息积数为每日余额合计数,即计息期间个人账户每日公积金余额之和。
结息规则
当年归集与上年结转资金分别计息: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和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应分别计结息。
利息自动转存:结息后,所有利息全部转入本金,继续参与下一年的计息。
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缴存人资金保值增值。
特殊情形处理:如结息前提取部分公积金,已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提取日-缴存日”计算天数,确保利息计算的准确性。
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利息一般在7月1日到账,具体时间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在结息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对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年度利息结算。利息计算采用积数计息法,公式为:利息金额=公积金账户余额×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目前,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为1.50%。
结息后,所有利息全部转入本金,继续参与下一年的计息。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官网、公众号、支付宝、微信、政务服务APP等线上渠道,或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的自助终端机进行线下查询,了解自己的结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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