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信访预警处置机制。成立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制定涉诉信访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加强联动配合,做到事前有预警、事中能出警、事后能处置,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做到 两条线 作战,营造信访处置的合力。
全力做好涉诉信访排查稳控。全面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摸底排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明确责任、限定时间,认真落实稳控措施,最大限度把矛盾稳控在法院内部,对个别可能存在极端行为的重点人员,实行跟踪处访制度,并及时与公安、信访、民政等部门做好沟通,多管齐下,努力减少稳定隐患。
积极建立信访预防控制机制。坚持 重视在立案之时,关注在审理之中,监督在裁判之后,严防在执行全程 ,从源头上遏制责任性上访,坚持 标本兼治 ,把涉诉信访工作浸透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信访工作 抓源头、抓预防、抓重点 ,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变应急处置为长效管理。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处置责任。加大特殊时期涉诉信访问责力度,对因工作拖延、疏忽等造成信访事件扩大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把信访作为案件质效的 晴雨表 ,加强对信访涉及案件的监督考核,对确系案件存在程序或实体错误的,按错案追究办法或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坚持特殊时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大涉诉信访事件随时、同步报告,对报告情况汇总分析,形成信访情况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