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一家年产值曾达1.2亿、利润达2000多万元的“明星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负债1个多亿元,资不抵债,最终走向破产清算。11月28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七年的破产案件审判情况。
乐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立雄表示,近年来,受经济发展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市场萎缩、资金链断裂、经营状况陷入困境,乐清法院受理清算和破产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乐清法院通过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积极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
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乐清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04件,已审结136件。通过破产处置,清理债务112.3亿元,清偿债务6.23亿元,化解银行不良贷款20.74亿元、欠税4137万元,安置职工1120人,盘活存量资产4.81亿元,释放土地54479.86平方米,房产32267.5平方米,有效解决执行案件2300多件。
企业申请破产,有希望“东山再起”,例如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实现“破茧重生”。而江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20多家“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腾出发展空间。
近年来,乐清法院大力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快速出清僵尸企业、稳妥推进重点案件、扎实开展执破衔接、规范管理人工作等。同时,乐清法院还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成立乐清市风险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破产审判专项基金,走出了一条“创新府院联动协作机制,人民法院前置研判企业破产趋势,地方政府提前启动重整帮扶对策,‘僵尸企业’尽早止损与重生”的企业破产审判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