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台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为了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打赢柴油货车攻坚战,推进我市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一流水平,市政府出台新政,实施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和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财政补贴。
政策明确,对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车的补贴标准从7000元/辆到2.5万元/辆不等,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的补贴标准从1.2万元/辆到2万元/辆不等。
相关方案指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市鼓励更新购买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车辆;对申请提前淘汰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国III柴油车,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同时,鼓励符合改造条件的中重型老旧柴油车安装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和尾气在线监控装置;中重型老旧柴油车辆治理改造完成,与省环保部门柴油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联网并经安全、排气检测合格后,核发治理合格证书,在交通限行区域将予豁免。对未安装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或安装后检测不合格的中重型老旧柴油将实行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