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日起,盐池县城乡居民在县外三甲、三乙医疗机构非转诊患者不再执行20%、25%的报销比例,直接按规定比例的50%支付;凡是办理了区内异地备案及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透析住院治疗、急诊急救者,在区内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不需再到县医保中心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与全区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政策保持一致。盐池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在专家团队的支持下,以“保障全民健康”为中心,以创新医保支付方式为切入点,顺应居民就医需求和医改趋势,探索建立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在县里、疑难杂症到县里”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群众合理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