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梅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岑溪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市财政局查阅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情况,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岑溪市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况、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有关《政府采购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部分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对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意见和建议。
自《政府采购法》2003年实施以来,岑溪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规范采购行为、完善采购制度等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政府采购规模从2007年的2.01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5.58亿元,累计节约资金2.18亿元。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政府采购金额3.83亿元,节约资金1412万元,节约率4%。针对岑溪市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采购问题和矛盾,市人大检查组建议,岑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依法采购意识;要精心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断硬化预算约束;要加大政府采购法执行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强化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