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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定点督查 为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清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5-13
导读: “2015年12月集美区农林水局收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9.56万元,为何2016年5月才拨付给厦门市第二农场”近日,集美区纪委收到了厦门市纪委发出的“督查督办通知单”,要求对移交的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问题清......

“2015年12月集美区农林水局收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9.56万元,为何2016年5月才拨付给厦门市第二农场”近日,集美区纪委收到了厦门市纪委发出的“督查督办通知单”,要求对移交的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问题清单,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予以书面反馈。

连日来,厦门市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加强组织协调,召开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席会议,督促职能部门发挥主体主责并形成“问题清单”,并通过移交“问题清单”、督查督办等方式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9月,厦门市纪委下发了,围绕涉农项目资金这条主线,对工程建设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截留挪用、冒领私分、套取骗取、滞留延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重点督查。重点选择2015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等4个涉农和建设项目作为定点督查,为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清障。

据了解,一段时间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主责部门通过现场察看、查账、走访、个别访谈等形式对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等4个区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审计抽查了21个乡镇,涉及金额3,718.79万元;66个行政村,涉及金额2,673.77万元;入户321户,涉及金额121.06万元;抽查项目2个,涉及金额140.11万元;抽查国有农场1个,涉及金额9.56万元。

“通过检查,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项目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补偿金用于村财收支等问题,‘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问题。”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月巡查”工作,对财政审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同时要求,确保专项督查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市纪委要求各区、镇街同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派驻纪检组对财政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并督促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

“以实实在在的督查,确实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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