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海沧区纪委进一步加强纪法衔接,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八大以来未受到纪律处分的涉诉涉刑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专项清理工作,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清查到位。
在清查工作开展之初,海沧区纪委就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对十八大以来免于起诉人员、宣告无罪人员、社区矫正及公安行政处罚案件中未受到纪律处分的“两员”进行清理排查,并登记造册,截至9月中旬,共清查出未受到纪律处分的涉诉涉刑“两员”21人。
区纪委及时对排查出的21名“两员”进行党纪处分。目前已对15名被判处刑罚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3名因赌博被行政处罚的党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3名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给予处分。截止9月20日,排查出的21人均已全部处理,下一步,区纪委将对及时反馈排查的结果给各相关党支部,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及街道进行再排查,确保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在前期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区纪委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求今后司法机关对相关人员处理后应及时将处理情况通报其所在党支部,由各基层党支部排查后将线索上报各基层纪委,确保及时做出党纪政纪处分,并由区纪委进行汇总,逐步形成“两员”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