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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旅游局纪检组:聚焦主责,践行“四种形态”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13
导读: 今年来,驻厦门市旅游局纪检组坚决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紧紧围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打造作风建设新常态,为旅游系统推进“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营造风情气正的环境。监督更加扎实。驻局纪检组......

今年来,驻厦门市旅游局纪检组坚决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紧紧围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打造作风建设新常态,为旅游系统推进“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营造风情气正的环境。

监督更加扎实。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办理市纪委转办信访件7件、市委巡察组转办信访件8件;建立完善廉政档案17人次,开展廉政谈话49人次,做出干部廉政鉴定8份,联合局办公室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测试6人次。

执纪更加严格。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审查4件,结案4件。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处理干部3人次,向全系统通报3人次。

问责更加有力。市旅游局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人次,处分1人次;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1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

运用“四种形态”更加熟练。驻局纪检组开展谈话函询14人次,其中诫勉谈话3人次,“红脸出汗”成效明显;建议给予党纪警告处分和政纪警告处分2人次;建议给予党纪严重警告处分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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