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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问责办法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26
导读:日前,该区出台《铜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是明确问责对象,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责”格局。问责办法涵盖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凡行使国......

日前,该区出台《铜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是明确问责对象,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责”格局。问责办法涵盖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凡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属问责对象。二是明确问责内容,构建“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体系。《办法》明确对公务履行、工作效能、服务质量以及廉洁自律等4大项26小项过错行为进行问责,给全区党政干部开出了一个有据可循的问责事项“菜单”。三是明确问责方式,建立“逐级负责、分工明确”机制。办法细分了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辞退或解聘等方式。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问责由区委、区政府决定,工作人员问责由其所在单位决定,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作风办是实施问责的具体实施机关。四是明确问责程序,实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效果。问责结果通过铜山电视台、《铜山要闻》以及“两办”通报、纪检监察通报、督查通报、作风办通报等方式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增强问责的威慑力。上半年,全区共问责党员干部49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7人、诫勉谈话19人、免职或撤职22人,4家单位受到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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