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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起“共同约定行动”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8-20
导读:近日,为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妥善解决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权益保障问题,引导企业保障职工权益、职工帮助企业战胜困难,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双......

近日,为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妥善解决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权益保障问题,引导企业保障职工权益、职工帮助企业战胜困难,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双维护的良好氛围,由人社局、总工会、工信局、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徐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同舟共济抗疫情、共克时艰促发展共同约定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认真把握共同约定行动的工作重点,围绕工作方式和薪酬待遇等开展好集体协商并签订《共同约定书》。创新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方式方法,普遍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可以简化程序,通过电话、微信和网络等方式进行协商。切实加强共同约定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独特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因地制宜加强宣传指导,增强协商实效,营造良好氛围。通知还印发了《共同约定书》参考文本,供企业和职工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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